根据《2023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第二批人才引进简章》安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现将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一)体检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8时(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北方医院体检科(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用于身份核实。
2.体检费530元(其中含心理测试费用60元),由考生自理,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3.考生体检时每人准备1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贴于体检表上。
4.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前3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忌饮酒,忌食辛辣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8.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9.若考生处于妊娠期请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并如实告知。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为4月6日至4月7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考生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用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并密封。
2.个人征信证明由本人到具有开具证明资质的银行办理,并且证明中要明确是否属于失信人员。
3.开具调档函时间和地点:考察时间内由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包头市教育局406室田老师(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5号包头市教育局)开具调档函,前往档案存放机构调取人事档案(考生要了解清楚本人档案存放机构,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调取档案,人事档案由存档机构按要求密封后在考察时限内提交考察单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2023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第二批人才引进拟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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