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选树和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学科带头人,按照《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推荐,市级资格审查确认、课堂教学评比、教育教学成果评价、综合赋分排名、评选结果审议等程序,现将拟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咨询电话:5143038、5109072(工作日期间受理)
监督电话:5174838(工作日期间受理)
电子邮箱:btsjyjjsgzk@163.com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有据可循、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名额不予递补。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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