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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免予说课答辩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1 19:33 发布单位: 包头市教育局 浏览量: 5418 【公开】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按照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免予参加说课/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职称评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正常参加材料量化赋分,说课/答辩成绩按90分计算,材料量化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最美教师,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中组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职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亦可参加说课/答辩,成绩按说课/答辩实际成绩计算。

二、高级职称评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和材料量化赋分,评审结果为“通过”: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最美教师,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中组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职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正常参加材料量化赋分,说课/答辩成绩按90分计算,材料量化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1.自治区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自治区组织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职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亦可参加说课/答辩,成绩按说课/答辩实际成绩计算。

请各地区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将本地区/单位所有符合免说课/答辩的申报人员的《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免说课/答辩申请表》(附件1)及其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交至市教育局404室。

联系电话:5177037、5143038。


附件: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免说课/答辩申请表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1日

编辑:张瑞珍

一审、二审:鲁海杰

三审:侯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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