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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答辩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4 19:56 发布单位: 包头市教育局 浏览量: 1851 【公开】

按照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4年度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含正高级职称)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1日下午13:30-18:30

地点:包头市委党校西校区(原西部党员培训中心,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48号)

具体考场安排见《2024年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评审形式

申报正高级、高级职称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采取现场答辩及申报材料量化评审和专家评议的评价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答辩得分和量化赋分占比5:5计算。参加答辩的教师答辩时间共计8分钟。(含准备时间)

三、工作要求

1.请参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说课/答辩,迟到2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考场已为参评人员准备了备课稿纸。进入考场后,参评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携带的个人物品全部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说课/答辩环节结束后交还本人。

3.说课/答辩实行全封闭管理,参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未经允许不得离开等待室及备课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参评人员进入考场后,只报抽签号、学段、专业、申报级别(例如:我是3号参评人员,申报高中语文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进入考场后以及在说课/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如透露个人信息取消其说课/答辩资格及成绩。

5.参评人员说课/答辩结束后即刻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议论,如发生此类行为,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 5177037、5177020

 

 

附件:

1.2024年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说课/答辩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2.2024年包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参评纪律及注意事项


 

包头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编辑:张瑞珍

一审:刘亚琼

二审:鲁海杰

三审:侯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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