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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免予说课答辩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12 21:47 发布单位: 包头市教育局 浏览量: 5088 【公开】

按照我市2025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免予参加说课/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职称评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正常参加材料量化赋分,说课/答辩成绩按90分计算,材料量化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最美教师,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中组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脱产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二、高级职称评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和材料量化赋分,评审结果为“通过”。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最美教师,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中组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脱产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正常参加材料量化赋分,说课/答辩成绩按90分计算,材料量化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1.自治区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且目前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2.自治区组织部派出前往兴安盟、阿拉善盟承担“组团式”全脱产支教帮扶工作任务1年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有效促进受帮扶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亦可参加说课/答辩,成绩按说课/答辩实际成绩计算。

请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12:00前,将《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免说课答辩申请表》及申报人员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市教育局404室。

联系电话:5177037、5143038。

附件: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免说课答辩申请表


 

包头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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