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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3-03 09:50 发布单位: 包头市教育局 浏览量: 9476 【公开】

近日,包头市按照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制定印发《包头市“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促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实。

《方案》明确了“双减”工作中各类任务清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双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本地区作业管理细则和各校课后服务备案机制、课前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督导机制和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机制以及课后服务教师资源库和学校联盟内、区域内课程资源共享机制。中小学作业管理任务清单要求各学校按“一校一案”要求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公示制度、班主任作业统筹制度、备课长作业把关制度和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评比制度。中小学课后服务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区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课后服务审核报备制度、科学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电子选课机制、教师关心关爱机制、校外资源补充机制、家校联动机制和课后服务观摩机制。

《方案》规定了督导方式方法。一是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与督学常态化督导,督促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同时,将“双减”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并作为各级各类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二是聚焦提高学校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以及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和对隐形变异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采取“四不两直”、交叉督导等方式,组织各级各类督学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差的旗县进行实地督查。三是督促指导试点工作,配合业务部门,督促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创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中小学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制度。四是建立通报问责制度,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地区、学校和培训机构,通过通报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地区党委和政府,学校落实情况还将与学校绩效和年度考核挂钩。对多次通报、重点督办仍整改不力的,要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件:包政教督〔2022〕1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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